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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增加个人负担 住建部释疑房屋养老金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8-31 09:08

中房报记者 向军 北京报道


数据上难以乐观,行动上必须作为。


截至2022年底,我国城镇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过30年的接近20%,意味着这些房屋将进入设计使用年限的中后期。比例还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40年前后近80%的房屋将进入这个阶段。


大量老房子建设标准低、缺乏必要维护,安全隐患巨大,需要相关制度基础提供保障。8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对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说得很清楚:“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特别说一下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可惜的是,很多人没有认真去阅读理解。8月24日,“房屋养老金到底谁来交”的话题登上网络热搜,众说纷纭,各种说法和谣言漫天飞。


直到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房屋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读,“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人们才彻底搞明白政策的本意。


实际上,房屋养老金并非是一个新的概念。2022年5月,国办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中就提出“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2023、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


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房屋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解读时表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我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


对于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疑虑,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对于舆论关心的房屋养老金到底用在哪些方面这个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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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屋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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