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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哪来的权力限制业主购电?

2019-11-05 13:35

对那些动辄搞“自我扩权”的物业,需要来自业主的有力制衡。

近日,一则“物业擅自涨价还限制业主购电”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据报道,西安市灞桥区华清园小区属于保障性住房,今年4月,物业通知要涨物业费,0.44元/㎡/月涨到0.63元/㎡/月。但部分业主因服务没跟上而拒交。因为此事,从4月开始,业主去物业买电时被告知不能随意购买,有业主称,“我一次只能买50度电,有的业主只能买10度电”。

之后灞桥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小区物业整改,但物业方面人员称,物业涨后的价格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只是程序违规,责令整改并不是强制性的,不能完全约束物业。

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是物业服务管理中经常面临的难题。这次风波中,报道就提到,该小区有的业主拖欠物业费将近10年,对此物业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去解决。

但因为少数业主拖欠物业费,就把物业收费标准涨上来,试图填补亏空,毫无疑问是念歪了经。少数小区业主的错误,怎么能让全体业主来承担?

无论如何,物业公司都应时刻坚持服务定位,对于物业费拖欠等问题应该及时诉诸法律,万不可通过违法途径进行报复业主。

如果说涨物业费背后是问题叠着问题的结果,那物业限制居民购电,就有些越权了。而从目前看,即使有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令整改,也未能制止该物业“限制业主购电”的行为,气焰未免太过嚣张。

现实生活中, 一些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不咋样,收起物业费来却不含糊,这也是很多拖欠物业费问题及其他物业-业主矛盾的根源所在。在类似业主物业纠纷层出的背景下,此类冲突显然需要探索更为有效的规制手段。

而通过成立小区业委会等手段增强业主话语权,让业主和物业沟通回到良性有效的轨道上,就很有必要。在此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显然也该积极作为,主动帮助、指导业委会的组建和规范运作,加速推进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和机制的完善。

对此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提上解决日程,比如北京市住建委推出了“北京业主”APP,解决了业委会选举的投票难题,每位业主通过认证身份和房产信息来获取投票的资格,从发起投票到最终通过表决,几天就可完成。

而这,对那些动辄搞“自我扩权”的物业,就是有力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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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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