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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设立物业管理纠纷巡回审判制度

2020-01-19 16:58

为推动构建和完善物业管理及业主权益保护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日前,广州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举办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涉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至2019年,全市法院审理涉物业管理及业主权益保护纠纷案件17463件,仅次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居房地产各类型案件的第三位。

探索设立物业管理纠纷巡回审判制度

会上,广州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共同签署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框架协议》。

三方明确:一是将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纠纷联系、协调、预防机制。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大纠纷预警机制;健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机制;指导和推动业主自治管理;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模式,助推业主自治。二是构建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物业管理纠纷投诉与处理机制;调动社区现有力量参与调解;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人员、律师调解工作室值班律师、特邀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工作;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发挥调解作用;推广使用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羊城慧调解微信小程序;探索设立物业管理纠纷巡回审判制度。三是完善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程序安排和诉讼与非诉对接机制。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健全委托调解程序,共同研究、探讨物业管理纠纷行政处理和民事诉讼的受理界限等。

涉及物业管理费支付案件占比近九成

据广州中院统计,2017年至201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涉物业管理及业主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约17463件(2017年4534件、2018年6382件、2019年6547件)。其中,基层法院审理15465件,市法院审理2007件(2017年422件、2018年573件、2019年1012件)。两级法院收案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从案件主要类型来看,两级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17116件,占比约98.3%;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共231件,占比约1.3%;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共51件,占比约0.2%;余下0.2%为涉业主共同权益比如旧楼加装电梯、开放车位等新类型案件。

从案件的区域分布来看,近三年物业管理及业主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总量居前五的依次为花都3087件、南沙2227件、海珠1946件、天河1818件、白云1281件,显示出老城区物业类纠纷矛盾一直较为突出,而南沙新区近年来房地产发展迅猛,新推楼盘层出不穷,导致涉物业类纠纷较多。

涉及物业管理费支付案件占比近九成,调解撤诉率较高。据统计,从全市法院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涉物业管理类纠纷中的占比高达98.3%,其中又有90%以上案件涉及到物业管理费的支付问题,因案件标的额较小、事实相对简单,故一审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调解、撤诉结案率相对较高。

从法院审理情况来看,物业公司一般均能举证证明其提供了相应物业服务,而业主举证能力较弱。在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服务轻微瑕疵问题的情况下,法院通常根据服务瑕疵的程度,酌情减免物业公司主张的欠费滞纳金。在业主举证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提供某项服务缺失或存在严重瑕疵影响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法院会酌情减免部分欠费本金。

此外,业主撤销权知情权等纠纷上诉率高、难调和,业主胜诉率低。广州中院指出,除物业欠费类纠纷外,法院近三年受理的业主撤销权纠纷、业主知情权等各类纠纷数量亦有递增趋势。大部分表现为业主上诉,由业主自治组织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比例很低。由于此类纠纷实质上与物业公司的更换及公共收益归属等问题密切相关,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双方矛盾难以调和。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市法院审结的57件业主撤销权纠纷中,仅有2017年1件调解,其余均是通过判决或裁定方式结案,且业主胜诉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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