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投诉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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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0多万全款买房 李沧区卓越宾果置业经理携款失联

2019-09-07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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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家吉林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今年5月份,他和爱人看中了李沧区卓越宾果一套近60平方米的公寓,总房价80余万元,刘先生和爱人缴纳了首付款、定金以及网络服务费共计40余万元。7月份,刘先生和爱人又把剩余的30多万元尾款打到了一位丁姓置业经理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不过,一直到8月份,房子一直未办理网签手续,这位丁姓置业经理却突然失联。8月27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丁姓经理所在的公司已经报警。

“青岛的环境不错,我们想在这买套房子,因为公寓不限购,我们就买了卓越宾果的房子。”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看着价格不算贵,就决定买下了,以后出租或者自住都可以。”刘先生介绍,他原本打算贷款购买这套房子,后来与他对接的置业顾问丁经理称,如果全款买房可以赠送家具和家电,于是刘先生和爱人商量之后,决定全款买下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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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从刘先生一家和丁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看,7月12日,这位丁经理催促刘先生和爱人尽快缴纳39万元尾款,并发给他们一个中国银行的账号,刘先生一家发现这个账号是个人账号,质疑没有公司名称。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丁经理解释称这是“财务个人账户,有公司盖章”。同时,这位丁经理还发给刘先生和爱人几张截图,称之前外地的业主都通过这种方式转账。经过沟通,丁经理给他们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有他所在公司的公章。7月13日,刘先生和爱人把钱打到了这个账户上。

由于收据上盖了公章,刘先生一家没有过多怀疑,期间一直催促丁经理尽快办理网签手续。可在8月10日,刘先生发现异常,这位丁经理竟然联系不上了。 8月13日,刘先生的爱人又接到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丁经理正休假,已和他交接,由他来负责网签事宜。同时,这位刘姓工作人员还让他们把买房的所有收据以及转账记录发给他,“当时说是要对账,所有买房人签约之前都对账,查完马上告诉我们。”刘先生说。

8月20日,刘先生一家接到消息,称之前与他们对接的丁经理并没有把购房款交到公司,并让他们来青岛协助报案。“真没想到遇到这种事!”刘先生无奈地说道,“这些钱也不是小数,我们辛辛苦苦攒出来的,没想到被个人卷走了。”为此,刘先生找到了丁经理所在的青岛尚房机构网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但沟通未果。“听说不止我们一家被骗了!公司给的说法是抓到他以后再处理,我觉得不合理,责任不应该让消费者买单。”刘先生气愤地说。

8月27日,记者多次拨打这位丁姓经理的电话,一直提示“电话已停机”。当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青岛尚房机构网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徐经理,他告诉记者,这位丁姓经理确实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客户刘先生首付款交到公司了,但尾款并未交到公司,而是从东北老家把钱打给了这位员工,公司发现情况异常后,找这位员工时,他已经跑了。目前这位员工涉嫌骗取客户的购房款,公司已经报警,初步了解有四名客户被骗。

徐经理坦言,对于员工的日常管理,公司存在一定的责任,收据是销售人员私自开的,上面的章也是销售人员自己伪造的。对于刘先生一家的遭遇,徐经理表示公司不会推卸责任,希望刘先生能通过法律等正规途径解决此事。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张律师认为,销售经理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具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客户按照销售经理的指示将购房款汇入其指定账户,完成资金的交付,房产公司应当对其负责,视为收到客户的房款。至于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私吞业务款项,房产公司可以按照司法程序予以追缴追偿。建议本案房产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转自: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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