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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称被人“套路贷” 海南一重点民生工程“不民生”

2019-08-06 17:53

开发商称被人“套路贷”.png

|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 海南报道

前两年,海南省文昌市机械厂老职工王仁年,几乎每天都要到市区文建二横路附近去转转,看看停工的工地是否复工。

每次都是满怀希望,但次次都是失望而归,原因是这中途“停摆”多年的回迁安置房,始终都没有复工迹象。

“项目存在一堆难缠的纠纷,我已经不抱希望了,也懒得去看了。”王仁年掐灭手中的烟头,满脸写满了惆怅,“不用再提了,你们媒体报道也没用,谁会来管这个事呢?”老职工王仁年已经不太愿意再跟外人提及文昌商业步行街项目的事。

这是一个尴尬的市级重点项目:机械厂职工老房子拆迁后,文昌商业步行街安置房回迁却遥遥无期,至今他们已苦苦等待七八年之久。

对于安置房“停摆”,市场有两种传言,一是开发商建设资金短缺导致;二是开发商打官司输了,法院查封了该项目土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

针对这个事件,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联系采访了项目开发方华都公司负责人王某雄,他表示项目停摆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被原合作方“套路贷”了,近亿资产被法院查封并拍卖。“目前我们已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

对于华都公司的举报,原合作方称,“开发商所述没有事实依据,债务关系是真实存在的。”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开发商相关举报的调查。

重点民生工程“不民生”

根据文昌市政府网站于2015年公布的数据,文昌商业步行街项目位于文城镇文建二横路附近地段,是文昌市2015年73个市级重点项目之一。根据此前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68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401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58627平方米,安置房399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296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亿元。

在文昌商业步行街项目2014年1月开工建设前,已搬迁75户,拆除搭建物128间,楼房4000平方米,一期安置房2号楼已建设至12层。文昌市机械厂老职工王仁年就是其中一个搬迁户。

事实上,王仁年与其他70多户回迁安置户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动员下,早在2011年就分别与有关方面签订了《文昌市商业步行街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然后职工们的老房子陆续被拆除。

按照上述协议,作为开发商的文昌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应该在30个月内将回迁房屋建好,并交付给被拆迁职工。在此期间,华都公司承担被拆迁户的过渡安置费。

“刚开始还是比较快的,打完地基后,一个月就建了两三层,眼看主体工程很快就完工了,但后来不知道为何就慢了下来,最后干脆停工了。”回迁安置户李顺民回忆称。

不仅仅是回迁安置户陷入困境,购买该项目的陈涛盛等人也遭遇了购房苦恼。

早在2014年4月,陈涛盛与开发商华都公司签订了《内部购房协议书》,购买了位于文昌商业步行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一套建筑面积为96.22平方米的房屋,单价为380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款365636元。

上述《购房协议书》签订后,陈涛盛依约向开发商支付了18万余元,即50%首付款。陈涛盛与开发商商定的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但在2015年上半年,陈涛盛等多名购房者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

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4月,陈涛盛等20户购房者将开发商华都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开发商在上述房产建成且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当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陈涛盛等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书》合法有效,但驳回了购房者其他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陈涛盛等购房者要求法院确认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诉请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认购协议》未在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也未将购房款支付至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监管账户,原被告之间的认购属于违法销售。

对于安置房停工市场上有几种传言,一是开发商建设资金短缺导致;二是开发商打官司输了,法院查封了该项目土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

开发商:

我们被“套路贷”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项目“停摆”多年?回迁户及购房者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几经周折,7月2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联系到了华都公司法人代表王某雄。当记者提及文昌商业步行街安置项目一事时,王某雄一肚子苦水:“我们被人‘套路贷’了。”

据王某雄称,2013年5月28日,其名下的华都公司依法取得文昌商业步行街项目一期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当年10月29日,华都公司与海南某昌公司签订了《文昌商业步行街商铺预租合同书》,华都公司将约10000平方米铺面租赁给海南某昌公司。

“对方要求我们先行出具1000万元收据及收款确认书,但华都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对方1000万元履约定金。”王某雄称,“之后我们公司又与对方相关联的公司进行过两次合作,但也没有依约收到对方款项。”

后来他重新核查往来账目时发现,双方签订《文昌商业步行街工程施工项目投资合同书》《合作开发协议书》后,虽然两份合同涉及金额4100多万元,但华都公司实际仅收到1900万元左右。

针对王某雄的说法,最近,记者也联系了海南某昌公司等两家企业负责人陈先生。但陈先生对此予以否认,并称王某雄的说法没有事实根据。

陈先生没有过多介绍涉事项目的相关情况,只是称他们在这个项目上有关权利现在已经转让给第三方了,项目是否继续开工与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陈先生还表示,王某雄此前也到公安机关举报公证手续是否涉嫌造假一事,但公安机关调查后表示“不存在公证书造假的情形。”

据海南当地一家媒体报道,2015年1月,陈先生所在的公司要求王某雄到文昌鹏运大酒店先签订《还款协议书》,同时办理公证手续(包括公证谈话笔录等)。次日,文昌市公证处作出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之后,陈先生的公司以文昌市公证处作出公证书,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查封华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财产。王某雄称,他们实际仅收到对方1900万元左右,但给其造成的损失超一亿元之多。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相关法律文书中了解到,法院查封了登记在华都公司名下的19699.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土地上的在建楼房部分房产等。

2019年3月,上述查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整体(不含该地上未签订拆迁协议的49户职工住房)在网上进行了司法拍卖,起拍价超1亿元。

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的同时,法院也进行了标的物瑕疵和风险告知,包括未完成的拆迁安置义务,以及可能存在其他目前尚未发现的权属争议或纠纷风险。

安置户:

等七八年了不能这样等了

“我们也想尽快把房子建好交付给安置户,一是工程停工多年后已经出现了钢管锈蚀等安全隐患,需要尽快处理;二是不及时交付的话,我们每个月都要支付大笔安置过渡费给安置户,资金压力也很大。”对于记者提及拆迁职工安置问题,王某雄称,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但他们肯定会尽快想办法解决的。

针对王某雄“已再次举报”一说,7月4日,文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目前正在对王某雄举报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立案侦查。

不过,无论是王仁年等拆迁安置户还是陈涛盛等购房人,他们并不太关心开发商与他人的是是非非,以及一系列复杂纷扰的纠纷,他们更关心的是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是否有人来接手重新启动安置房的后续建设,让他们尽快住进原本属于自己的家。

“安置房项目本来就是民生工程,老楼房被拆后我们已等了七八年之久,不能再这样无限期的等下去了。”王仁年称,文昌商业步行街安置房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户共有200多户,其中有部分人已经是七八十多岁的老人了,房子被拆多年,却回家无望;有些年轻人原本指着安置房建好结婚,现在孩子都出生了房子还在停工,让人心痛。

(应受访者要求,以上回迁安置户及购房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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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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