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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一款LED灯抽检不合格 回应是检测机构的一种误解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1-10 11:11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期集中执法力量对5家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LED灯具、防爆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有10批次不合格(含1批次防爆灯具)。这其中包括一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据悉,上海福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福国家居专营店销售的标称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FSL”牌LED吸顶灯(规格型号:XD300C-LED18 18W;生产日期2017-Ⅰ),产品标称为不可替换光源,实测产品在不破坏灯具情况下可以替换光源(标准要求为带有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除非破坏灯具或者其他部件,不可能替换和(或)触及带电部件),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不符。

针对上述抽查不合格产品,佛山照明检测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其实是市场监管部门分配的检测机构对该公司产品有一定的误解。检测机构没有按照该产品的说明书去判定。他解释,产品安装完成后客户还需要再“锁”一次,但是检测机构认为卖的就应该是一个完整产品。“我们的产品质量肯定是合格的,是便于客户安装所以没把灯完整地装起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生产厂商基于客户的角度考虑安装方便等问题,所以产品在出厂的状态下不一定满足国内的3C认证要求。

而对于佛山照明被抽检出不合格产品和工作人员的解释,几位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质量新闻网特约专家、中消协原秘书长助理兼消费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前虎认为,佛山照明的答复实际上反映出该生产厂商的设计理念或者是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国家安全标准。至于“为方便消费者安装”作为理由更是强词夺理。“试想,有几个消费者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且是了解了安装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才使用的?既然认定为不合理设计、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就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该召回的召回,该退货的退货,如果因此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财产损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独立家电分析师张颖则认为,这种回应过于牵强涉嫌狡辩,澄而不清。按照常理,LED灯都是安装后就表示完成,佛山照明称灯具安装后还需要消费者再“锁”一次,这个解释不能成为其产品合格的理由,更不能说是检测机构误解。“佛山照明对于检测机构发现的问题不仅不认真找自身原因、补漏洞,还出现这样的解释,这不是一个大企业应有的行为。”

此外,据查询发现,近几年来,佛山照明还因多款产品抽检不合格被有关部门通报。资料显示,佛山照明成立于1958年,于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照明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一直专注于研发、生产、推广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

编辑:于帅卿
标签:佛山照明,LED灯,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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