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1.67亿元成交!佳兆业2.7亿元债权被华澳国际信托转让

中国房地产网

2023-11-23 18:11

中房报记者 贾俊杰 北京报道


11月23日10时,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显示,上海嘉湾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拍卖成功,成交价1.67亿元,竞得者序号为J0471。


这是该标的物第三次上架竞拍。此前2次起拍价分别为2.2亿元、2亿元,均因无人参与而流拍。


竞买公告显示,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栋资产”)将委托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浙栋资产拥有对上海嘉湾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湾兆业”)的不良债权,转让标的债权本金总额2.7亿元、相应利息罚息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其中截至基准日的利息为6944万元。


值得说明的是,浙栋资产、浙商资产与债务人上海嘉湾兆业、保证人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兆业集团”)之间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由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国际信托”)与上海嘉湾兆业、佳兆业集团存有金融借款债权关系。因此,浙栋资产受托于债权人华澳国际信托的委托转让,浙商资产再受托于浙栋资产,以其催收行使债权人华澳国际信托的身份对债务人上海嘉湾兆业的不良资产予以处置活动,直至实现委托、再委托受让之目的的法律行为。所以,本次竞拍标的实际上就是浙栋资产享有对上海嘉湾兆业的债权。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12月21日,因上海嘉湾兆业开发佳兆业城市广场项目急需资金支持,华澳国际信托与上海嘉湾兆业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华澳国际信托向上海嘉湾兆业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7亿元的贷款,具体发放金额以实际募集的信托金额为准。


同时约定上海嘉湾兆业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嘉定区佳兆业城市广场二期商业酒店用房和上海嘉定区149套未销售公寓,共计面积31798.34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为贷款人设定抵押权。


为了有效控制降低贷款风险,华澳国际信托与佳兆业集团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佳兆业集团同意就借款人上海嘉湾兆业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华澳国际信托同意接受该保证。保证人佳兆业集团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因上海嘉湾兆业为还借款事宜发生纠纷,被华澳国际信托提起诉讼。2022年9月9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1)沪74民初4226号的民事判决书,债权人华澳国际信托胜诉。


后佳兆业集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沪民终714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不变,佳兆业集团以败诉而终结。


上述法律文书判决结果显示,冻结上海嘉湾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2.75亿元,或查封、扣押主债务人上海嘉湾兆、担保人佳兆业集团名下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自查封、冻结之日起三年)。


即便如此,债务人上海嘉湾兆业、连带责任人佳兆业集团也未能如期履行还贷义务。为处置不良资产,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不得不将其对债务人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授权转让给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竞拍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拍卖风险特别提醒,浙栋资产不对标的债权的价值、收益、清收结果等向竞买人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该等标的债权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据一位不具名的知情人透露,该债权已被同行竞买成交,享有2.7亿元的追偿权,理论上的确赚了。但是距完成交割还要一段时间,竞拍完全属于商业行为,赚钱是主要目的,该竞买人很可能加上几百万元再次转让出手。


编辑:温红妹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债权
8
0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