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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中国房地产网

2020-12-03 17:27

12月3日,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年底,河北省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的全部房屋,排查过程中,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用途、安全状况等,同步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在摸底排查基础上,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农村房屋整治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农村房屋建设标准体系。

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乡、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并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申志远)

编辑:申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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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河北.农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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